來源: 發表時間:2023-01-10 16:07:17
各潛在投标人:
南甯城投集團招标采購資金管理系統(建昶FW22-09-358)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根據決定停止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認定等相關工作的有關通知精神,取消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評标方法中商務分“投标人具有貳級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或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得2分,具有壹級及以上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或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得4分;”的評審。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評标方法中商務分“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單項合同金額100萬元(含)以上的資金管理系統類型業績,每個得2分,滿分4分。提供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合同内容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具有客戶簽字(章)的驗收證明材料。”澄清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單項合同金額100萬元(含)以上的資金管理系統類型業績,每個得4分,滿分8分。提供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合同内容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具有客戶簽字(章)的驗收證明材料。
三、原招标文件第7頁第二章“服務需求一覽表”中 “一、合同簽訂期:自中标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個日曆天内。”至原招标文件第8頁“2、付款方式:……招标人的付款期限相應順延。”為第二章“服務需求一覽表”商務條款部分。
四、原招标文件第8頁“2、付款方式:…….中标人為依法開具足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招标人的付款期限相應順延。” 澄清為:2、付款方式:…….中标人未依法開具足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招标人的付款期限相應順延。
五、本項目不接收聯合體投标。
六、本項目原投标截止時間、開标時間2023年01月16日9時30分現澄清為2023年02月07日9時30分。
南甯市建昶建設工程監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