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此前分四批取消211項職業資格的基礎上,再取消6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1月20日,國務院發布了這61項職業資格詳細目錄清單,其中涉及工程建設行業有多項,具體有: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
中國工程建設職業經理人
公路水運工程造價人員資格
勘察設計行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評價報告書編制資格
電力行業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
電力施工建設企業項目經理崗位資格
電力建設工程調試職業資格
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員等
本批61項職業資格取消的國務院文件和國務院已經取消的272項中央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名錄,詳見下文。
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6〕5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6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現予公布。同時,建議取消1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國務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轉變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強對職業資格實施的評估檢查,建立事中事後監管機制,營造更好激勵人才發展的環境,推動大衆創業、萬衆創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并實行動态調整,在目錄之外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國家職業資格體系,讓廣大勞動者更好施展創業創新才能。
附件: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1項)
國務院
2016年1月20日
附件: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1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43項,其中準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38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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